要件 | 管理指引 | 取证指引 |
医疗期满 | 1-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明确医疗期期限及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后果; 2-医疗期开始、将届满、届满后分别慰问劳动者,并积极通知其有关规定、提示返岗,做好留痕。 | 1-证明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医疗期事项知情; 2-证明已通知劳动者返岗工作,做好假期管理。 |
不能从事原工作 | 1-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中释明任职要求或从事该等工作的标准和情形; 2-完善岗位任职要求,使之趋于客观、合理、可量化,并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 | 1-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 3-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或协助。 |
不能从事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 | 1-与劳动者协商,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新工作强度、要求至少不得高于原工作; 3-应当优先安排与原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4-确无合适岗位的,可以安排其他岗位; 5-待遇水平应与新岗位相匹配。 | 1-在劳动合同中宽泛阐述岗位性质; 2-注意在通知、协商全过程留痕; 3-书面告知劳动者另行安排岗位的性质与内容,并取得其签字确认; 4-畅通劳动者异议沟通渠道。 |
预先排查 法定限制情形 | 不得辞退情形:①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接触者;②诊断或医学观察期内的疑似职业病病人;③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④医疗期内;⑤三期女职工;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司龄连续15年以上;⑦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⑧其他法定情形。 |
辞退程序 | 1-决定辞退前先行费用核算,明确辞退成本,落实劳动能力鉴定; 2-预先明确“工作交接后财务结清”,拖延交接者应催告、留痕; 3-预先通知工会、征询工会意见; 4-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5-依法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合同证明; 6-在15日内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拒不配合者应妥善保管并催告、留痕; 7-应要求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8-保存合同等相关材料至少2年。 |
注意事项 | 1-建议关注个案中情绪不稳定、易走极端的员工; 2-变相迫使劳动者辞职存在违法解除责任风险; 3-建议善用代通知金制度; 4-管理指引与取证指引的内容相互引证,互作参考; 5-建议作出辞退决定前,做好费用核算工作,并核查竞业限制、服务期、保密等责任; 6-建议各环节留痕,如多采书面形式通知。 |
备注 | 1-本指引仅为一般指引建议; 2-本指引结合辞退个案和单位离职管理制度不断循证优化效果更佳; 3-本指引仅供业内人士参考、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专业法律建议。错误使用本指引可能面临2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恢复等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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