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作为律师代理了一件屋顶维修纠纷的“小”案件,案件事实看似非常简单,标的额也不大,法律关系也比较直接,但随着深入了解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涉及多个复杂问题,随即也开展了一场艰难的庭审,再次印证了律师代理案件的一个关键要求:认真细致。
代理律师的委托人A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给B企业维修屋顶,双方通过微信沟通,约定了大部分维修事宜,于是A进行了为期三日的维修工作,维修完后,找B签署合同及付款,B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没有签署合同,也没有付款。B辩称,A的维修不合格,维修后仍有漏水现象,所以不应该给A付款。A为了能要到维修费,委托代理律师进行诉讼,经过委托人A与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案件最终取得了理想的结果,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代理律师对证据的搜集、梳理、呈现都做了细致的准备。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A称本案属于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明显与案件事实不相符,代理律师认为本案属于承揽加工法律关系:其一,本案的维修工作是室内棚顶维修,有别于室外防水,室外防水属于建筑防水,本案与室外防水有实质的不同;其二,室内防水属于装饰装修范畴内的一个项目,本案又不是整体装修,而是只承揽堵漏防水工作这一项内容,所以也不应当属于装饰装修法律关系;其三,双方虽然没有签署协议,但是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B委托A独自承揽完成此项工程,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形式,故应属于承揽加工法律关系。
其次,代理律师对A采取的维修方式进行了深入的了解,A采取的维修技术叫做再造防水层。具体技术是将防水材料高标号丙烯酸酯通过高压灌浆机灌入楼板与保温层之间形成新的防水层。实施过程是,在漏水区域每隔500mm间距,打透楼板,然后用高压机器将高标号丙烯酸酯打入,丙烯酸酯经过几十秒的固化,形成防水层,在此固化过程中,丙烯酸酯会吸收部分水份,固化后,可以起到防水作用。B认为A采取的维修方式不对,因为局部堵漏防水治标不治本,无法根本解决问题,这就引出下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A会选择这种维修方式。
第三, 维修的房屋是B承租的,而且其中两间房子面临短期转租的问题,所以急于解决漏水问题。当初A给出的方案是两个,第一种是屋顶外侧整体维修,第二种是堵漏防水,两者无论是从维修的费用、周期都有很大差距,显然第一种方式费用更高、周期更长,与B的意愿背道而驰。
最后,为什么B说维修后还有漏水问题呢,这个就涉及到屋顶结构的问题。代理律师详细了解了房屋屋顶的结构,该屋顶从上到下依次为保护层、防水层、找平层、保温层(炉渣),隔气层、厚楼板。由于年久失修,其中保温层(炉渣)已经吃水饱和,如果要想彻底解决屋顶漏水的问题,除了需要对保温层排水外,还要在最上面一层再铺一层防水层。A对局部进行了堵漏维修,已经维修过的部分不再漏水,而其余的部分仍有漏水现象。A在施工前后也录制了相应的视频与照片,恰逢A实施维修以后,又遇到大连入汛以来最强降雨,代理律师也将相关新闻报道作为证据提供。
这个案件看似是一个完成了承揽工作但没有付款的简单纠纷,但其实案件里面涉及到交易背景、施工技术、客观条件限制、不可抗力等诸多因素。代理律师将案件中对委托人A有利的观点通过证据链的形式完整呈现,而且为了在庭审中能给法官清楚地解释房屋屋顶的结构,代理律师制作了屋顶结构的剖面图,并对每一层的功能进行标注,同时也对A的防水技术直观地表现在剖面图中,法官对此一目了然。案件还涉及到的其他专业问题,比如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微信里对施工面积、施工单价等往来信息是如何在庭审中确定的,每一句微信背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庭审中是如何起到了关键作用的,在此就不展开叙述了。最终案件取得了理想的结果。通过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代理律师深刻地体会到,诉讼需专业,法律无小事。